成都市体育局印发《全市体育场所有序恢复开放的指导意见》

3月13日,成都市体育局印发《全市体育场所有序恢复开放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为贯彻落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优化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全省公共文化场馆有序开放工作指南》,按照成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指导全市体育场所继续实施疫情防控、稳步做好恢复开放工作。

1)有序分区分级开放。低风险地区恢复开放各类体育场所;中风险地区恢复开放室外体育场所,室内场所原则上暂不开放;高风险地区各类体育场所维持暂不开放。游泳场所暂不开放。(2)强化主体责任。建立以体育场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机制,按照“一场(馆)一策”制定恢复开放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3)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工作人员管理,加强清洁消毒、强化卫生防控措施,保持场所通风、避免人员聚集,控制健身锻炼人数规模及人员密度,每日接待暂不超过日常容量的50%,倡导在天府绿道等户外开敞空间开展健身运动。(4)加强监督指导。强化属地恢复开放体育场所防控工作的精准指导和日常监管,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截至目前,成都市属体育场馆除猛追湾游泳场外均采取电话预约、分时分段、规范健身方式、加强监测防控等措施有序恢复开放。各区(市)县户外公共体育场所均已恢复开放,都江堰市、金堂县室内公共体育馆已恢复开放,崇州市、天府新区室内公共体育场馆分别于39日、10日恢复开放,青白江区社会经营性体育场所已逐步恢复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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