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体育局制定印发《全市户外体育场所有序恢复开放指导意见》

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成都市体育系统各相关单位主动作为,积极响应国家、省、市防控要求,全市各类体育场所暂停对外开放。

按照成都市委、市政府和省体育局疫情防控统一部署,根据《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通告20206号)有关要求,成都市体育局对全市户外体育场所疫情防控和恢复开放工作进行了深入研判,起草了《全市户外体育场所有序恢复开放指导意见》,报经市政府同意,于228日印发实施,积极稳步推进户外体育场所有序恢复开放。

(一)户外体育场所有序恢复开放。各区(市)县根据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6号)具体要求,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条件下,积极稳妥有序开放户外体育场所。

(二)落实体育场所主体责任。各户外体育场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以体育场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机构和工作机制,做好人员监测、物资保障和清洁消毒等防控工作。

(三)加强体育场所开放管理。落实人员实名制管理措施,强化场所卫生防控措施,实行以预约等方式控制健身人数规模及人员密度,规范运动方式,加强宣传引导。

(四)加强监督指导。各区(市)县体育部门加强属地户外体育场所恢复开放防控工作的指导和日常监管;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各户外体育场所认真落实各项要求,主动与属地卫生、应急等部门联防联控,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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