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订全省群众体育发展规划;
2、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3、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4、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
5、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
6、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