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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第三届川籍农民工运动会(云健身)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23    责任编辑:体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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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农运组〔20212



各参赛单位:

为全面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深入落实四川体育“123456”发展战略,积极展现川籍农民工良好的精神面貌,根据《第三届川籍农民工运动会(云健身)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现将《第三届川籍农民工运动会(云健身)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三届川籍农民工运动会(云健身)

                                组织委员会

20211123


第三届川籍农民工运动会(云健身

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优秀组织奖评选范围是组团(或组队)参加第三届川籍农民工运动会(云健身)的各市(州)代表团、省政府驻外办事处、企业、商会、协会和其他组织。

二、评选条件

(一)各市(州)代表团、省政府驻外办事处代表团:

1. 积极组团参赛,积极宣传本届运动会。

2. 积极组团参加不少于3个单项比赛。

(二)企业、商会、协会和其他组织:

单独组团(组队)参赛以及参加市州代表团、省政府驻外办事处代表团的商会、企业和其他组织,积极参加2个及以上的单项比赛,或者参加1个单项比赛参赛人数达本单项总人数的10%以上的,可参加优秀组织奖的评选。

(三)出现以下行为的,取消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

1. 违背体育精神和道德,进行虚假比赛或操纵比赛的;

2. 发表不实或虚假言论,误导媒体和公众,有损第三届川籍农民工运动会(云健身)形象的;

3. 其他影响体育形象、农民工形象的行为。

三、评选办法

优秀组织奖的评选工作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委会办公室根据评选条件,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后进行推荐,报组委会审定。

四、评选名额

优秀组织奖的评选名额不限。

五、奖励办法

(一)组委会将通报获得优秀组织奖名单。

(二)组委会将在第三届川籍农民工运动会(云健身)抽奖仪式上宣布获得优秀组织奖名单,并为获奖单位颁发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