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农运组〔2021〕2号
各参赛单位:
为全面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深入落实四川体育“123456”发展战略,积极展现川籍农民工良好的精神面貌,根据《第三届川籍农民工运动会(云健身)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现将《第三届川籍农民工运动会(云健身)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三届川籍农民工运动会(云健身)
组织委员会
2021年11月23日
第三届川籍农民工运动会(云健身)
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优秀组织奖评选范围是组团(或组队)参加第三届川籍农民工运动会(云健身)的各市(州)代表团、省政府驻外办事处、企业、商会、协会和其他组织。
二、评选条件
(一)各市(州)代表团、省政府驻外办事处代表团:
1. 积极组团参赛,积极宣传本届运动会。
2. 积极组团参加不少于3个单项比赛。
(二)企业、商会、协会和其他组织:
单独组团(组队)参赛以及参加市州代表团、省政府驻外办事处代表团的商会、企业和其他组织,积极参加2个及以上的单项比赛,或者参加1个单项比赛参赛人数达本单项总人数的10%以上的,可参加优秀组织奖的评选。
(三)出现以下行为的,取消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
1. 违背体育精神和道德,进行虚假比赛或操纵比赛的;
2. 发表不实或虚假言论,误导媒体和公众,有损第三届川籍农民工运动会(云健身)形象的;
3. 其他影响体育形象、农民工形象的行为。
三、评选办法
优秀组织奖的评选工作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委会办公室根据评选条件,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后进行推荐,报组委会审定。
四、评选名额
优秀组织奖的评选名额不限。
五、奖励办法
(一)组委会将通报获得优秀组织奖名单。
(二)组委会将在第三届川籍农民工运动会(云健身)抽奖仪式上宣布获得优秀组织奖名单,并为获奖单位颁发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