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体育局,省体育局直属训练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全省体育专业人员体育教练员专业高级教练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深化体育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关于深化体育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四川省体育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全省体育专业人员体育教练员专业高级教练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
按照《四川省体育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体发〔2021〕4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相关要求申报。
二、申报人员范围
全省从事体育教练员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除外),均可申报我省体育教练员专业高级教练职称评审。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人员,应按照文件规定准备相应申报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报省体育局人事处审核,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职改(人事)部门应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通知申报人报送正式申报纸质材料,单位须对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岗位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实际贡献、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等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推荐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开具公示结果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单位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到各主管部门(单位)。对于申请破格的人员,单位须根据本人填写的破格申报审核表,审核其是否符合破格规定条件(仔细查看佐证材料),审核合格的通知申报人报送正式申报纸质材料,并撰写破格推荐意见、加盖鲜章。
(三)部门审核。各单位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以及未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的,不予受理或者要求其补充完善后受理;对合格的申报材料,在任职资格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受理、登记并代收评审费。请各单位于2021年12月30日前,将合格的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至省体育局体育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高评办)。省高评办服务窗口设在四川省体育局人事处(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大石西路6号)。
(四)对于业绩特别突出的教练员,由两名本项目专家推荐,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要求限制,破格申报副高级职称。
1.《破格申报推荐表》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填写破格评审成绩依据(所依据的成绩原则上不得重复破格使用),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人所在单位从本单位外聘请两名专家分别出具推荐意见,并填写破格申报推荐表。
3.破格推荐专家职务不低于申报人拟申报任职资格。
4.《破格申报推荐表》均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无人事部门公章的单位,可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省高评办复核。省高评办对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组织专家对破格申报人员进行申报资格认定。将复核通过材料报四川省体育专业人员教练员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对复审不合格的材料,予以退回或要求其补充完善后受理。复审时间为2022年1月3日至1月14日,过期未补充完善材料的视为不合格,不再纳入评审。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报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3份,贴2寸彩色照片。申报体育教练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还需填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3份,两表业绩部分应填写具体、详实,如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的,不予受理。
2.单位综合评价材料1份。内容包括任现职期间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业绩贡献等。单位负责人对综合评价材料审查签名,并加盖公章。
3.担任现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1份。
4.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签名并加盖公章。
5.高级教练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复印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签名并加盖公章。
6.体育训练方面代表性成果1份,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论文、著作、学术报告或技术成果总结等,其中,《代表性成果鉴定表》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从本单位外聘请两名以上专家对代表性成果进行鉴定,鉴定意见必须注明是否具备拟申报任职资格所需的学术水平。具体要求为:
(1)两名外单位专家对代表性成果分别进行鉴定。
(2)两名专家分别填写代表性成果鉴定表。
(3)鉴定专家职务不低于申报人拟申报任职资格。
(4)《代表性成果鉴定表》均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7.获奖证书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由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签名并加盖公章。
8.业绩贡献公示情况材料原件1份。
9.近5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各1份。
10.个人情况登记表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11.业绩登记、输送情况表中所填写的运动员均需提供全国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
12.材料目录2份。
(二)评审材料按以上(1-12)顺序用档案袋包装,袋上贴材料目录。
(三)材料应真实、准确、清楚。若发现弄虚作假,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比赛成绩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前。
(五)凡申报高级教练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作出承诺。《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必须由申报人本人签名,不得代签。个人在申报时,须将《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装订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封面与第1页之间,随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五、答辩
根据体育行业的特点,申报评审高级教练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参加省体育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答辩,答辩内容为申报人所从事的专项知识及相关基础知识。
六、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费240元,参加答辩人员另交答辩费80元。
七、其他
1.申报截止时间: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2.评审未通过者,不进行复议。
3.如需委托省体育局职称评审委员会对所属人员进行评审,须出具委托评审报告,经同意后,按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审核程序报送。评审结果由省体育局通知。
4.继续教育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5.报送材料中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将按《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和《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对有虚假内容的材料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有明显虚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将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和审查人员。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将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6.联系人:周兵,联系电话:028—87026827,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大石西路6号。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个人情况登记表
4.破格申报推荐表
四川省体育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