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体育局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22    责任编辑:省体育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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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予以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2015年4月16日下午,四川省体育局局务会组织例行会前学法活动,专题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学习全省行政应诉培训会议精神。参会人员在学习中对照《行政诉讼法》修改前后相关条款内容,参考有关法律专家对修改《行政诉讼法》的解读观点,结合体育工作实际分析讨论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大家认为新行政诉讼法是对原行政诉讼法实施25年来的首次修改,修改内容达80条,将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行政行为监督产生重大影响。

省体育局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机关党委书记、副巡视员,各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