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公告》,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包括:游泳、滑雪(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潜水、攀岩等项目。
按照《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按照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条件及程序进行申请行政许可。
如许可证载明事项发生变更的,经营者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体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体育行政部门同意的,为其换发许可证。
如许可证到期后需要继续经营,应按照时间要求到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体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续期手续。体育行政部门同意的,为其换发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