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体育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2026年8月8日全民健身日起正式施行。8月5日,在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上,四川省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直属机关党委书记杨淼介绍,相较于原《条例》,本次修订在多个领域进行制度创新和实践突破,形成了一批具有四川辨识度的亮点举措。
记者注意到,此次新修订《条例》亮点之一在于促进青少年体质健康与后备人才培养相融合。《条例》明确提出保障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两小时,在校锻炼至少一小时,将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情况纳入教育教学考核。
《条例》鼓励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培养未成年人体育兴趣和运动习惯,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加强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供给,完善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支持建设新型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等,拓宽优秀退役运动员进入学校担任体育教练员通道。
“保障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不低于两小时,对于青少年健康成长十分关键。”杨淼表示,在《条例》修订之前,教育厅已于2025年春季学期全面实施这一要求,此次《条例》以法规形式将其固化下来。同时,还增加了鼓励开展家庭体育活动的条款,突破了以往仅强调学校体育的单一视角,把青少年运动习惯的养成始于家庭、成于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