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体育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我们结合实际,对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及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

充分运用省体育局门户网站、党政网网站、新闻发布、宣传栏等方式,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并对门户网站、党政网按省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进行了升级改版,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编制规范、更新及时,栏目设计合理,安全防护到位,使用快捷简便,发布信息严格遵守保密审查和发布登记制度。增加了局长信箱、信访接待、网上咨询等网上服务栏目,加强了公众与政府机关的交流沟通。截至2011年底,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11年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983余条。国家体育总局网站采用20余条,排在全国各省市前10位,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采用73条,省电子政务外网采用8条,省电子政务内网采用2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务动态类信息67条,法规公文信息3条,财政信息。及时将全年群众性体育活动、重大体育赛事等对外公开,满足了人们对体育的关注和需求。

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涉及本部门主要工作动态、领导活动及讲话、本部门的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等。公开的形式包括: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通过“中国四川”网站进行公开,通过四川省体育局门户网站(http://www_php168_com)进行公开;通过新闻媒体将全年群众性体育活动、重大体育赛事等对外公开,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0次,满足了人们对体育的关注和需求。另外还通过报纸、电视、广播、政务公开专栏等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省体育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及诉讼情况

2011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财政支出主要为专项经费支出。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年度本部门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未向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同时,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复制、打印、邮寄等费用予以减免。

六、接受监察及新闻舆论监督

为确保信息公开、透明,主动接受来自各级部门、新闻舆论以及人民群众的监督。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信息发布安全、保密制度,按照及时、准确、高效的原则,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2011年12月,没有接到任何负面反映、没有受到任何负面报道。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提高认识,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到推行政务公开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从源头预防腐败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指导各部门,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推行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主抓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按照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程序、方法、结果等事项,加强对热点问题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公开化和透明化,及时公开承诺服务和行政审批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实施。一是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我局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抓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的运行和协调。二是完善监督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健全社会评议、年度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进行考核、评议。三是认真做好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促进《条例》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