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赛单位:
2025年四川省青少年举重锦标赛定于7月28日至8月5日在广安华蓥举行,为做好赛会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做好各参赛队服务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7月28日-8月5日
地点:四川省广安市现代实验中学体育馆
地址:四川省华蓥市广华大道一段494号(华蓥市公安局斜对面)
二、报名
(一)各参赛单位于6月26日下午17:00前,进行报名。报名须通过四川省青少年体育竞赛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二)各参赛单位报名时,须在网上报名系统“备注”一栏中填写报名成绩(填报抓举、挺举、总成绩报名信息),且编外人员需备注说明。报名于比赛前20天截止。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不再受理。
(三)本次报名严格按照《2025年四川省青少年举重锦标赛参赛报名最低成绩标准》进行报名,试举开把成绩不得低于该标准。(见附件4)
三、报到
(一)运动队
1.各参赛队请于7月28日12:00前到广安市现代实验中学报到。(地址:四川省华蓥市广华大道一段494号,联系人:杨秀华,电话:13982674549)
2.报到时各队需交验以下相关材料:
(1)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比赛前30天以内);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单据复印件);
(3)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4)各参赛队报到时教练员须出示近两年省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专业培训证书;
(5)各参赛代表队赛风赛纪及安全责任书和参赛承诺书(见附件2、3)。
3.各参赛队完成报到后,立即进行资格审查、采集指纹和照像。审查时间从上午9点起至下午18点结束。(地址:广安市现代实验中学,联系人:左小林,联系电话:15182019019)
(二)技术官员、技术代表、仲裁委员、裁判长、裁判员
1.仲裁主任、仲裁委员、技术代表、裁判长、副裁判长、记录长于7月27日上午12:00前报到。
2.其余裁判员于7月27日下午15:00前报到。
3.全体裁判团队在星星国际酒店报到,地址为华蓥市新华大道金光路1号,联系人:蒋瑜,联系电话:18682667380,前台电话:0826-5088888,内线8888。
四、组委会、技术会时间、地点
2025年四川省青少年举重锦标赛组委会于7月29日上午9:30在广安市现代实验中学学术报告厅举行,随后进行领队、教练员联席会。
五、其他事宜
(一)各参赛队正编人员自交食宿费120元/人/天,共9天,共计1080元/人;超编工作人员缴纳食宿费160元/人/天,共9天,共计1440元/人。需转账支付的代表队请于7月28日前将款项汇入指定账户(转账请注明“2025年四川省青少年举重锦标赛食宿费”)或现场刷卡,凭转账记录或相关凭证报到。
户 名:广安市现代实验中学
账 号:51001747470059123456(在用途中请注明相关队伍食宿费)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蓥支行
备 注:本次赛事,承办单位接收各参赛队以现金、微信或转账的形式缴纳赛区食宿费用。
(二)资格审查只接受教练或领队带队进行资格审查,要求各个参赛队提前组织好运动员,以参赛队为单位统一进行资格审查。
(三)为加强运动队管理,确保运动员参赛安全,请各参赛队配备好领队、教练员和工作人员。
六、联系方式
(一)四川体育职业学院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 宁
手 机:130 0815 6660
(二)广安市现代实验中学
联系人:杨秀华
手 机:13982674549
联系人:左小林
手 机:15182019019
附件:1.大会日程安排
2.各参赛代表队赛风赛纪及安全责任书
3.参赛承诺书
4.2025年四川省青少年举重锦标赛参赛报名最低成绩标准
四川体育职业学院(代章)
2025年6月20日
附件1
2025年四川省青少年举重锦标赛大会日程表
安排 |
上午 |
下午 |
晚上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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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2:00 |
14:00-18:00 |
19:00-2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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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 |
1.裁判员报到 2.裁判员培训、场地实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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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 |
1.运动队报到 2.裁判员培训、场地实习 3.运动员资格审查 4.运动队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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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 |
1.上午9:30召开组委会,随后技术会议 2.裁判员培训、场地实习 3.运动队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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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 |
比赛 |
比赛 |
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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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 |
比赛 |
比赛 |
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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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 |
比赛 |
比赛 |
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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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 |
比赛 |
比赛 |
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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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 |
比赛 |
比赛 |
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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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 |
比赛 |
比赛 |
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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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 |
比赛 |
比赛 |
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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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 |
离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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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四川省青少年体育竞赛各参赛代表队赛风赛纪及安全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2025年四川省青少年体育竞赛赛风赛纪和安全工作,确保比赛安全、顺利、公平、公正的举行,特进一步明确各参赛代表队领队、教练员在赛区期间的主要责任如下:
一、严格按照省体育局安全工作各项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加强安全工作,保证在做好全队安全工作前提下完成好参赛任务。
二、严格遵守省体育局、大会组委会有关竞赛的各项规定;遵守大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遵守各项目竞赛规程、竞赛规则;自觉维护竞赛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文明参赛,公平竞争。
三、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加强对运动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严格按照大会组委会的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做好运动员的管理工作。采取有效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在赛场内、外和赛前、赛中、赛后的安全监管,尤其要加强对运动员的饮食、住宿、交通、外出等方面的管理,不准运动员擅自离开驻地、进网吧、游泳、在外就餐等,严防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四、严肃赛风赛纪,确保在赛会期间不发生弄虚作假、虚假比赛、操纵比赛、罢赛、拒绝领奖、无故弃权、干扰和指责裁判执裁、不服从裁判而故意拖延比赛时间、对观众有不礼貌言行、组织煽动观众干扰比赛、不服从管理而扰乱赛场秩序、辱骂对手、打架斗殴、故意伤人、故意损坏比赛器材等行为。
五、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和省体育局关于反兴奋剂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运动员反兴奋剂宣传和教育,强化反兴奋剂意识,决不为运动员提供违禁药物,不胁迫、指使和欺骗运动员服用违禁药物。在执行兴奋剂检测过程中,服从安排,积极配合兴奋剂检查人员的工作,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六、不向裁判员和大会竞赛管理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或安排宴请、娱乐等消费活动,不进入裁判员驻地。
七、不酗酒,不赌博,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向媒体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
八、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冷静、理智对待比赛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积极协助大会组委会做好相关工作。
九、比赛期间始终与运动队在一起,加强运动队管理,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遇有相关问题,有责任积极配合大会组委会做好本队相关工作,及时制止不文明行为和与赛场气氛不和谐的行为,严防发生赛风赛纪和各类安全事件。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后生效,违反规定将接受处罚并承担责任。
市(州)体育部门(盖章):
代表队名称:
负责人(签名): 大会组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参赛承诺书
为保障安全、健康参加本次比赛,我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已充分认识本运动项目在比赛中的激烈程度,在参赛前如实做好本队运动员体检、健康检测等事项,保证身体状况健康良好,并具备赛前30天健康检查证明书。
2.本人已充分认识本次比赛的内容和意义,如实购买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将如实向组委会报告本队运动员健康状况。
3.本人服从组委会和赛区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参赛期间不参与比赛以外的活动,不脱离本队管理职责及岗位,并管理好本队运动员。
4.如在赛前发现本队运动员患有病情及伤情,经医学鉴定不宜继续参加比赛的,禁止强行要求运动员参加比赛。
5.在比赛期间,如发现运动员患有病情或出现意外伤害,如实报告组委会,经医学坚定不宜继续参加比赛的,须服从组委会中止运动员比赛的决定。
6.因本人主观原因违反以上规定,迟报、瞒报、谎报、乱报个人健康情况,由此引发或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领队签字:
教练员签字:
参赛单位盖章:
2025年 月 日
附件4
2025年四川省青少年举重锦标赛参赛报名最低成绩标准
单位:公斤
序号 |
组别 |
级别 |
抓举 |
挺举 |
1 |
男子乙组 |
40 |
31 |
36 |
2 |
男子甲乙组 |
45 |
34 |
39 |
3 |
男子甲乙组 |
49 |
37 |
42 |
4 |
男子甲乙组 |
55 |
40 |
45 |
5 |
男子甲乙组 |
61 |
43 |
48 |
6 |
男子甲乙组 |
67 |
46 |
51 |
7 |
男子甲乙组 |
73 |
49 |
54 |
8 |
男子甲组 |
81 |
51 |
56 |
9 |
男子甲组 |
89 |
53 |
58 |
10 |
男子乙组 |
+73 |
51 |
56 |
11 |
男子甲组 |
+89 |
55 |
60 |
12 |
男子丙组 |
45 |
34 |
39 |
13 |
男子丙组 |
49 |
37 |
42 |
14 |
男子丙组 |
55 |
40 |
45 |
15 |
男子丙组 |
61 |
43 |
48 |
16 |
女子甲乙组 |
40 |
31 |
36 |
17 |
女子甲乙组 |
45 |
34 |
39 |
18 |
女子甲乙组 |
49 |
37 |
42 |
19 |
女子甲乙组 |
55 |
40 |
45 |
20 |
女子甲乙组 |
59 |
43 |
48 |
21 |
女子甲乙组 |
64 |
45 |
50 |
22 |
女子甲乙组 |
71 |
47 |
52 |
23 |
女子乙组 |
+71 |
49 |
54 |
24 |
女子甲组 |
76 |
49 |
54 |
25 |
女子甲组 |
+76 |
51 |
56 |
26 |
女子丙组 |
36 |
28 |
33 |
27 |
女子丙组 |
40 |
31 |
36 |
28 |
女子丙组 |
45 |
34 |
39 |
29 |
女子丙组 |
49 |
37 |
42 |
备注:报名成绩及试举开把成绩不得低于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