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25年9月19日至21日
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东安湖体育公园豪威马会
二、参加单位
各市(州)、社会组织团体和俱乐部、有条件的学校。
三、竞赛项目
(一)甲组
场地障碍1.20米级别个人赛
(二)乙组
1.场地障碍1.05米级别个人赛、团体赛
2.场地障碍0.90米级别个人赛、团体赛
(三)丙组
1.场地障碍0.80米级别个人赛、团体赛
2.场地障碍0.60米级别个人赛、团体赛
四、参赛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须按照省体育局注册有关要求,于2025年在“四川省青少年体育竞赛管理系统”进行有效注册。参赛运动员须具有四川户籍。
(二)已代表外省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运动员不能参加比赛。
(三)参赛运动员须在所属地经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赛区和往返途中)。
(四)参赛运动员年龄规定
甲组: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生。
丙组: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出生。
(五)各单位限报1支参赛队伍,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不得跨组别参赛。
(六)各参赛单位自带马匹参赛,参赛马匹马龄必须为6周岁及以上,参赛马匹须具有中国马术协会颁发的马匹护照并在到达赛区后及时向赛会兽医提交。参赛马匹须在赛前按要求进行验马,未参加验马或验马不合格的马匹不得参加比赛。
(七)同级别每名运动员报名马匹不得超过两匹,参加1.20米级别的同一匹参赛马匹同一天出赛不得超过2次且为不同骑手骑乘,参加1.20米级别的马匹不能再参与其他级别比赛;其余级别同一匹参赛马匹同一场出赛不得超过3次,且为不同骑手骑乘。
(八)参赛马匹赴赛区前须办理相关检疫手续并由所在地县级兽医站出具检疫合格证明,跨区域(比赛举办地)参赛的马匹须提交《动物免疫健康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随马匹到赛区时提交承办单位。未提交《动物免疫健康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不得参加比赛。
(九)未成年骑手及监护人应知晓马术比赛的风险,报名时须签署监护人安全承诺及风险告知书和马匹参赛承诺书。
(十)参赛人马组合须严格按照比赛报名时的人马组合进行比赛,违反该规定的取消该名运动员的竞赛成绩及本次锦标赛后续参赛资格(含已报名但未参加的比赛)。
(十一)所有运动员须按照中马协规定持有所参赛项目对应的骑手等级证书。
(十二)参赛运动员比赛前必须经过省体育局反兴奋剂教育参赛资格准入,成绩合格方可参赛。相关材料报到时提交,未提交的不能参加比赛。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际马联2025年1月1日更新颁布的第27版场地障碍竞赛规则。甲组比赛分两轮进行,按两轮成绩相加排名;其余组别比赛一轮决出名次。赛事期间相关规则解释由竞委会和裁判长负责。
(二)甲组1.20米级别比赛分为两轮,不含附加赛。比赛两轮路线不同,障碍高度为1.10米-1.20米(1.10米高度障碍单元占比不超过20%),障碍宽度不超过1.30米。障碍数量共12道,行进速度每分钟350米。根据国际马联竞赛规则处罚A表进行评判,第一轮不争取时间、第二轮争取时间。以两轮罚分之和排列名次,若罚分相同,则以第二轮比赛总用时少者名次列前。
(二)乙组1.05米级别比赛为一轮争时赛,不含附加赛。障碍高度为1.00米-1.05米,障碍宽度不超过1.00米。障碍数量共10-12道,行进速度每分钟350米。根据国际马联竞赛规则处罚A表进行评判,争取时间,若罚分相同则用时少者名次列前。
(三)乙组0.90米级别比赛为一轮争时赛,不含附加赛。障碍高度为0.80-0.90米,障碍宽度不超过1.00米。障碍数量共9-12道,行进速度每分钟350米。根据国际马联竞赛规则处罚A表进行评判,争取时间,若罚分相同则用时少者名次列前。
(四)丙组0.80米级别比赛为一轮争时赛,不含附加赛。障碍高度为0.70-0.80米,障碍宽度不超过1.00米。障碍数量共8-10道,行进速度每分钟325米。根据国际马联竞赛规则处罚A表进行评判,争取时间,若罚分相同则用时少者名次列前。
(五)丙组0.60米级别比赛为一轮贴时赛,不含附加赛。障碍高度为0.60米,障碍宽度不超过1.00米。障碍数量共8-10道,行进速度每分钟300米。根据国际马联竞赛规则处罚A表进行评判,若罚分相同则贴近规定时间者名次列前。
(六)团体赛成绩取同队成绩最好的3名运动员的罚分相加,以总罚分排列名次,罚分少者名次列前。如果两队罚分相同,则比较总用时。若总用时再相同,比较两队第三位骑手的比赛用时,用时少者,团体名次列前。如再相同,比较两队成绩中第二位骑手的比赛用时,用时少者,团体名次列前。
(七)各级别团体参赛人马组合不足3队则取消该级别团体奖项;参赛人马组合不足5对,则取消该级别竞赛。
(八)所有参赛的骑手必须着骑士服、白色衬衣、白领带、浅色马裤、安全头盔、深色长筒马靴。所有安全头盔、马鞭、马刺、缰绳、水勒、低头革等辅助用具必须符合规则要求。任何时候,上马必须着安全头盔。赛前验马及查看路线时,运动员必须着正式全套参赛服装、安全头盔和深色长筒马靴。
(九)各小项须排出名次,比赛成绩不并列。
(十)运动员不得无故弃权,如有特殊情况须向组委会提交相关材料。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别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参赛不足9对人马组合或团体,按实际参赛人数或团体递减1名录取。参赛不足3对人马组合或团体,不录取名次。
(二)获得各级别比赛前3名的运动员分别颁发冠亚季军奖杯、获奖证书、绶带和鲜花,前三名获奖马匹授予马花;获得四至八名的运动员只颁发成绩证书。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大会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须在市(州)体育部门通过四川省青少年体育竞赛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于比赛前20天截止,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二)各参赛队于比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的以下证明方可参赛:
1.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证明(比赛前30天以内)。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单据复印件,含赛程往返期间)。
3.户口簿/学籍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4.安全承诺及风险告知书和马匹参赛承诺书。
5.中国马术协会颁发的骑手等级证书。
(三)报名人数
单项团体赛各参赛单位限报一个团体,每个团体不少于3对人马组合,不超过4对人马组合,个人赛人数不限。每个代表队限报运动员20人,领队1人,教练1至3人,工作人员1至3人,马主人数不超过参赛马匹数。
(四)参赛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
八、公布比赛成绩
各单位在赛前联席会议或技术会议上明确本项目秩序册、成绩册、每日成绩公告流程及范围,告知各参赛代表队查阅、咨询、申诉渠道。赛中及时公布,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实时公布比赛成绩,确保时效。
九、运动员技术等级
根据体育总局关于印发《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体竞字〔2024〕121号),可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须满足以下对应条件。
(一)可授予等级小项
甲组(场地障碍1.20米级别个人赛)
(二)达级名次及要求
一级运动员:省级运动会、省级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锦标赛(或冠军赛)个人第1 名。
二级运动员:省级运动会、省级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锦标赛(或冠军赛)个人第2-3名。
三级运动员:省级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锦标赛(或冠军赛)个人第 4-5 名。
省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6人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三)办理流程
赛事结束后5日内,获得1至5名的市(州)代表队须提交申请办理运动等级运动员名单原件(加盖市州体育行政部门公章)至四川省棒球垒球曲棍球运动管理中心,报送过后不再更改,逾期报送不予受理。运动等级授予名单公示无误后,运动员可按照相关流程申请运动等级证书。
十、仲裁委员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四川省马术协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第21号令)有关规定进行选派。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一、食宿和交通
各参赛队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十二、赛风赛纪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凡在比赛中无故弃权、停赛罢赛、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按程序规定申诉、散播虚假信息等违反体育道德和赛风赛纪者,将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十三、参赛管理
(一)各参赛队须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纪律,实行领队、教练负责制。
(二)各参赛队领队和教练员须与大会组委会签订安全责任书〔须市(州)体育部门盖章〕,在比赛期间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各参赛队领队和教练员须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参赛运动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各参赛单位须为参赛运动员在所在地办理好体检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赛期间出现意外事故,均由各参赛单位与保险公司按相关保险规定处理。
(五)各参赛队须加强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的教育管理工作,严格遵守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各项纪律规定,坚决杜绝任何违纪行为和事件发生。
(六)各参赛队如对竞赛结果或裁判判罚有异议,可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申诉。
十四、其他
比赛结束后10天内,承办单位负责将秩序册、成绩册的电子文档及本赛事可授予运动员等级人员名单(盖章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承办单位负责将秩序册、成绩册(各2份)和赛区工作总结(1份)报送至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并将秩序册、成绩册(3份)及时寄发给各市(州)体育主管部门。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十六、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四川省棒球垒球曲棍球运动管理中心
四川省棒球垒球曲棍球运动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