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体育部门,相关省级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相关省级单项体育协会,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规程总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比赛网球项目竞赛规程》,为促进网球运动的普及和推广,营造“我要上全运”全民健身浓厚氛围,推动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根据工作安排,将于2025年3月29日-30日,在广汉市举办“我要上全运”第十五届全运会群众比赛网球项目四川省选拔赛,现将竞赛规程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参加。
附件:“我要上全运”第十五届全运会群众比赛网球项目四川省选拔赛竞赛规程
四川省体育局
2025年3月14日
附件
“我要上全运”第十五届全运会群众比赛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体育局
四川省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四川体育职业学院网球运动管理中心
四川省网球协会
德阳市体育局
广汉市人民政府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5年3月29日-30日
(二)比赛地点:广汉市体育中心
四、竞赛项目
男子单打(25-35岁)
女子单打(25-35岁)
男子双打(36-45岁)
女子双打(36-45岁)
男子团体(46-60岁)
女子团体(46-60岁)
混合双打(25-35岁)
混合团体(18-65岁)
五、参赛办法
(一)可以市(州)、县(市、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网球协会、俱乐部,省级行业体协等为单位报名参赛。
(二)运动员也可以个人名义报名参赛。
(三)四川省行政区划内运动员可自由组队。
六、运动员资格与审查
(一)运动员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半年以内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3.参赛运动员出生日期在1960年1月1日(含)至2006年12月31日(含)之间,具体要求如下: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混合双打:1990年1月1日(含)至2000年1月1日(含)之间。
男子双打/女子双打:1980年1月1日(含)至1989年12月31日(含)之间。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1965年1月1日(含)至1979年12月31日(含)之间。
混合团体:1960年1月1日(含)至2006年12月31日(含)之间。
4.网球专业运动员及软式网球专业运动员(包括退役网球运动员和软式网球运动员)不得参赛。网球和软式网球专业运动员指包括但不限于有国家体育总局网球项目注册记录的运动员、参加过ITF、ATP、WTA、洲际网球及软式网球赛、国际软式网球系列赛等职业赛事及全国性网球和软式网球赛事(青少年U18以下除外)的运动员。
5. 参赛运动员户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须为四川省行政区划内,时间划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规程总则》颁布之日(2023年8月29日),具体要求如下:
(1)参赛运动员以四川省户籍报名的,提交户口本和身份证。如果身份证与户口本不一致,以户口本为准。
(2)参赛运动员以长期居住地为四川省报名的,提交四川省居住证和社保缴纳记录(女55岁以上、男60岁以上已退休的运动员可不提交社保缴纳记录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须显示参赛运动员本人于2023年8月29日之前所生活和工作的地方为四川省。
(二)资格审查
1.竞委会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通过网络公示接受各参赛队和社会监督。各参赛队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
2.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个人项目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两人和两人以上项目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此外,还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进行处罚。
3.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二)视报名情况确定竞赛办法。
(三)男子团体和女子团体项目的比赛由两项单打和一项双打组成,所有项目在预赛阶段采用小组循环赛。
(四)除混合团体外,其余比赛采用一盘(六局)平局决胜制和无占先计分法(局数6:6时抢7分)。
(五)混合团体比赛采用三盘两胜(四局)平局决胜制和无占先计分法(局数4:4时抢7分),决胜盘为10分平盘决胜局。
(六)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的出场顺序为第一单打、第二单打、双打。出场运动员不能少于3人。如前两场单打已决出该团体比赛胜负,双打不再进行。
出场顺序表按规定填写,一式两份,并由领队或教练员签字后,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该表交给指定人员。出场顺序表经审查合格后互换给对方。出场顺序表一经交换,如出现报错顺序及上场运动员错误,该队本场比赛将判负。领队、教练员将对判负比赛负责。
双打需要更换名单,应在第二场单打比赛结束十分钟内,领队或教练员可向裁判长提出更换双打名单并递交表格,超过时间不予更换。
(七)混合团体项目由80岁+年龄组、100岁+年龄组以及公开组三场双打组成,80岁+组中运动员最低年龄需35岁及以上(即1990年1月1日〔含〕前出生),100岁+组中运动员最低年龄需40岁及以上(即1985年1月1日〔含〕前出生),配对双方的年龄之和应满足80岁+和100岁+,且年龄差不得超过30岁,公开组在运动员资格允许的范围内可自由组合报名。
混合团体比赛的出场顺序为:第一双打(80岁+)、第二双打(100岁+)、第三双打(公开组)。每个团体比赛至少有5人及以上参加,均不分男女性别,可由参赛队伍自行选择,但每个团体比赛须有2名女性运动员上场。
出场顺序表按规定填写,一式两份,并由领队或教练员签字后,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该表交给指定人员。出场顺序表经审查合格后互换给对方。出场顺序表一经交换,如出现报错顺序及上场运动员错误,该队本场比赛将判负。领队、教练员将对判负比赛负责。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报名方法。各参赛单位(个人)请在网球记小程序上报名,报名二维码如下图。
2.报名时间。自规程发出之日起,至3月25日18:00止。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联系人:王雪琦;联系方式:17761300600
(二)报到
1.报到时间和地点:2025年3月28日13:00-18:00在广汉市体育中心报到。
2.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以下材料方可参赛:
(1)人身意外伤害险单据复印件(含赛期和往返途中);
(2)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半年以内检查身体健康证明;
(3)运动员资格证明材料:
参赛运动员以四川省户籍报名的,提交户口本和身份证。如果身份证与户口本不一致,以户口本为准。
参赛运动员以长期居住地为四川省报名的,提交四川省居住证和社保缴纳记录(女55岁以上、男60岁以上已退休的运动员可不提交社保缴纳记录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须显示参赛运动员本人于2023年8月29日之前所生活和工作的地方为四川省。
(4)自愿参赛责任书(附件1)。
3.竞赛委员会会议暨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于3月28日18:00在市委党校会议室(广汉市汉口路东段体育中心内)召开。请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员准时参加。
联系人:刘欢;联系电话:13658101812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项目录取前八名并颁发获奖证书,前三名颁发奖牌。第三名并列,第五至八名并列第五。
(二)颁发证书以四川省选拔赛组委会名义印发。
十、经费
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各参赛队伍(个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十一、违反赛会纪律和行为准则的处罚
对比赛期间违反赛会纪律规定和《运动员行为准则》(附件2)的单位和个人,按体育总局和全运会纪律规定处理并依照《中国网球协会竞赛纪律规定和处罚办法》的规定实施处罚。
(一)运动员在比赛中因违反运动员行为准则而被取消比赛资格的,将不得再代表其单位参加此次赛事中后面的任何比赛。
(二)每场团体赛时,各队可指派一名教练员或领队坐于场内指定的位置上,在运动员休息时进行指导(包括在运动员去卫生间或更衣时);每场单项赛时,各队可指派一名教练员或领队就坐于指定位置上,在运动员休息且位于休息区时使用指导性语言与手势进行场外指导,但不能干扰比赛。教练员或领队在非指导时间内进行指导或干扰比赛,以及其他非指定教练员或运动员等相关人员使用指导性语言与手势指导,则按三级处罚制(1.警告;2.罚分;3.责令场上教练员或领队离场,取消临场指导的资格后不允许其他人员替换)处理。
(三)在场上的领队或教练员不得对临场裁判员的判罚提出任何质疑,裁判员只与比赛中的运动员对话,若领队或教练员违反此规定,该场比赛的运动员将对该领队或教练员的行为负责,裁判员将按比赛的运动员违反“指导”的行为准则进行处罚。
(四)在场上的教练员或领队要体现职业操守,不得有穿拖鞋、赤背、吃零食、吸烟等不文明行为。
(五)进入比赛场地内的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均不得携带和使用任何通讯设备(用于统计运动员技术数据且不具备通讯功能的平板电脑除外)。否则,将按三级处罚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在比赛期间,非伤病原因拒绝继续比赛者(队)视为罢赛。凡罢赛者(队)将取消其已取得的所有成绩,并按照《中国网球协会竞赛纪律规定和处罚办法》处罚。
(七)拒绝参加颁奖仪式和拒绝佩戴奖牌者(队),将取消该代表队已取得的所有成绩,并按照《中国网球协会竞赛纪律规定和处罚办法》处罚。
(八)文明观赛、理性助威,严禁在比赛中起哄、乱叫、向赛场内投掷水瓶(杂物等)、鼓倒掌、喝倒彩等违背体育精神的行为,严禁侮辱谩骂、围攻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工作人员,严禁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严禁以任何形式干扰比赛秩序。
(九)运动员、教练员、领队、裁判员、工作人员及随队人员、观众等有下列行为的,将视情节采取警告、取消比赛成绩、通报批评、停赛、禁赛、禁止参加和从事与网球项目有关的活动等处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由公安机关做出处罚:
1.虚假比赛行为。如在运动员参赛资格(包括运动员年龄)上弄虚作假、为操纵比赛结果而实施的消极比赛行为。
2.强行进入比赛场内的。
3.违反规定,在比赛场内、观众席燃放爆竹或者其它物品的。
4.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5.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6.向场内投掷水瓶(杂物等),不听制止的。
7.通过编辑虚假视频、文字等材料,捏造事实对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工作人员、赛事承办单位、网球协会等相关人员和单位进行诋毁与诽谤的。
8.扰乱比赛秩序的其他行为。
十二、技术官员
赛事监督、裁判员与仲裁由四川体育职业学院网球运动管理中心、四川省网球协会共同选派。
十三、运动员服装
(一)运动员上场比赛、赛前练习着装方面应体现出自身的职业操守,应穿着洁净的网球运动员的常规服装。服装商标按照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版本网球竞赛规则及本规程规定执行。
(二)双打同一方运动员服装底色应尽可能相近。
(三)各参赛队应有统一的出场服,在开赛仪式、颁奖仪式中,各参赛队应着统一服装入场,运动员领奖服上不得出现服装品牌商标以外的其他广告标识;每件服装品牌商标不得超过1处,大小不得超过 20平方厘米。
(四)运动员上场比赛和赛前练习可以穿着印有国内、外赞助厂商广告标志的服装。除按规则规定的服装品牌广告外,可以在比赛服装背后印有25×10(平方厘米)的赞助厂商名称(文字)。
(五)竞委会将对各参赛单位和运动员的冠名、广告等标识进行检查,各参赛单位及运动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述规定,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对于违反规则与规程规定的运动员,主裁判或裁判长有权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更换服装或装备。拒不服从的运动员及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时可以取消其比赛资格。
十四、本规程由四川省网球协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我要上全运”第十五届全运会群众比赛网球项目四川省选拔赛自愿参赛责任书
2.运动员行为准则
附件-1
“我要上全运”第十五届全运会群众比赛网球
一、本人自愿报名参加本次比赛并签署本责任书。
二、本人愿意遵守赛事组委会、项目竞委会及本次赛事所有规则规定及采取的全部措施。
三、本人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自己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其他心脏病以及其它不适合参与本次赛事的疾病)。本人郑重声明,本人已为参赛做好充分准备,可以正常参加本次比赛,并科学做好个人防护。
四、本人承诺符合“我要上全运”第十五届全运会群众比赛网球项目四川省选拔赛运动员资格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无网球专业运动员及软式网球专业运动员经历,不是退役网球运动员和软式网球运动员。网球和软式网球专业运动员指包括但不限于有国家体育总局网球项目注册记录的运动员、参加过ITF、ATP、WTA、洲际网球及软式网球赛、国际软式网球系列赛及全国性网球和软式网球赛事(青少年U18以下除外)的运动员。
五、本人充分了解本次比赛潜在的危险、可能出现的风险以及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受伤或事故,且已准备必要的防范措施,对自己安全负责的态度参赛。本人愿意承担比赛期间发生的自身意外风险责任,且同意赛事组委会和项目竞委会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本人的代理人、继承人、亲属将放弃向赛事组委会和项目竞委会追究所有导致伤残、损失或死亡的权利。
六、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自愿签署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名(指印):
2025年 月 日
附件-2
运动员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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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准则条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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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准则条目 |
1 |
无故取消报名 |
17 |
无故拖延比赛时间 |
2 |
未到赛区参赛 |
18 |
乱抛球拍触及他人 |
3 |
签到后未参加比赛 |
19 |
目的性用球打人(取消比赛资格) |
4 |
未经主裁判允许擅自离开比赛场地 |
20 |
用球拍砸坏广告牌(赔偿修理费) |
5 |
消极比赛 |
21 |
用脚踢坏广告牌(赔偿修理费) |
6 |
无故终止比赛 |
22 |
踢坏、扔休息椅(赔偿修理费) |
7 |
不参加颁奖仪式 |
23 |
向对手、观众、裁判吐口水 |
8 |
比赛迟到10分钟 |
24 |
辱骂观众(语言) |
9 |
比赛迟到15分钟(取消比赛资格) |
25 |
侮辱观众(手势) |
10 |
辱骂裁判(语言) |
26 |
打观众(取消比赛资格) |
11 |
侮辱裁判(手势) |
27 |
摔球拍(球拍损坏或场地损坏) |
12 |
可闻的污言秽语 |
28 |
无故弃权 |
13 |
乱击球 |
29 |
报名后无故退出比赛 |
14 |
打裁判(取消比赛资格) |
30 |
辱骂对手(语言) |
15 |
打对手(取消比赛资格) |
31 |
侮辱对手(手势) |
16 |
互相殴打(取消比赛资格) |
32 |
其他不良体育道德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