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i81113200/2026-00003
公文种类:通知
发文机关:四川省体育局
成文日期:2026-01-09
发布日期:2026-02-10
主题分类:卫生健康、体育
特色分类: 民生保障
各市(州)体育、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林草、气象、消防救援部门:
现将《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安全提升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6年1月9日
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安全提升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登山户外运动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化解登山户外运动安全风险,减少安全责任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安委会统一部署安排,依据《外国人来华登山管理办法》《国内登山管理办法》《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体育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省级统筹、市州主抓、部门联动”原则,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统筹发展与安全,力争到2027年底前建立健全登山户外运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有效提升登山户外运动安全管理水平,实现登山户外运动安全事故总量下降,推动全省登山户外运动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依据《外国人来华登山管理办法》《国内登山管理办法》《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现有全省登山户外运动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适时发布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指南等相关规范,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相关部门在登山户外运动安全管理中的职责,找准薄弱环节,填补制度空白,为登山户外运动安全发展提供依据。
(牵头单位:省体育局、省市场监管局)
(二)加强信息化管理。依法对本地登山户外运动资源开展调查与风险评估,梳理海拔3500米以上可开放攀登山峰及户外运动路线建议目录,于2026年底前按程序将相关信息报送省体育局,报经体育总局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依托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平台,适时发布涵盖攀登山峰和户外路线名称、地理位置、海拔、气候条件、风险等级、攀登指引、应急救援等登山户外运动的必要信息,实现数据实时更新、分类查询。
〔牵头单位:省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市(州)体育部门〕
(三)加强气象灾害预警预报。2026年底前,制定完善涉及登山户外运动的灾害预警发布流程,将天气灾害、地质灾害等安全防范提示信息,及时向山峰及户外运动路线管理机构、行业管理部门、属地政府发布。属地相关部门通过手机终端等方式向登山户外运动爱好者、俱乐部和进入相应区域的人员推送,提醒避免进入高风险区域。
〔牵头单位:四川气象局、自然资源厅、文化和旅游厅、应急管理厅、省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市(州)气象、自然资源、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体育部门〕
(四)强化安全监管协调联动。体育、发展改革、公安、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文旅、林草、外事、侨务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定期组织研判,形成监管合力。山峰及户外运动路线所在的国家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管理机构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进出实名登记等管理要求,严厉打击违规登山户外运动等行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责任。甘孜州、阿坝州等重点市(州)相关部门应充分整合森林防火、林草等监管力量,利用山峰及户外运动路线所在地设置的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等,协助做好安全宣传和进出登记工作,防范违规开展登山户外运动。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动山峰及户外运动路线所在村组群众力量,实现全覆盖、全时段监督。
〔牵头单位: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应急管理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省林草局、省委外办、省委统战部、省委台办;责任单位:各市(州)体育、发展改革、公安、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林草部门〕
(五)规范登山户外运动组织机构管理。2026年底前,进一步梳理已登记注册的登山户外运动组织机构,由市(州)体育部门建立数据库,排查梳理机构运行情况,统一分级管理。鼓励从事登山户外运动的各类注册机构主动向省级行业协会备案。省级行业协会建立登山户外运动组织机构数据库,定期对机构和专业人员资质、登山户外运动活动合规性等开展核查,对核查不合格的,依法取消其资质。加强对组织机构安全培训、从业人员资质管理,提升安全意识和职业能力。
〔牵头单位:省体育局、省市场监管局、民政厅;责任单位:各市(州)体育、市场监管、民政部门〕
(六)完善信用监管档案。2026年底前,将从事登山户外运动的各类组织机构经营行为、投诉处理、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纳入企业和法人信用体系。对违规进入未开放区域开展登山户外运动的组织和个人,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并依法处罚。强化社会共治,公开监管信息,定期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公示登山户外运动组织机构信用情况,引导登山户外运动爱好者选择合规机构。
〔牵头单位: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法院、省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各市(州)体育、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
(七)健全从业人员职业能力评价体系。2026年底前,联合相关专业院校、登山户外运动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登山户外运动从业人员技术技能培训课程体系。修订现有登山户外运动从业人员资格认证体系,明确不同等级从业人员技能要求与认证流程,支持将登山户外运动从业人员纳入省级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实行登山户外运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牵头单位:省体育局)
(八)强化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定期组织开展“送教上门”等培训指导,对登山户外运动管理人员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安全管理培训。重点市(州)体育部门应主动邀请行业专家、资深教练等对从事登山户外运动相关人员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培训,内容包括登山户外运动技能、安全知识、救援技能等。
〔牵头单位:省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市(州)体育部门〕
(九)强化救援队伍建设。2026年底前,根据全省地理环境和登山户外运动发展情况,建立以消防救援队伍为主、省山地救援队等为辅的应急救援力量,加强救援队伍专业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实战演练,提升专业救援能力。在规划救援队伍布局时,应综合考虑重点山区和热门登山户外运动线路等风险因素,提升救援效率。按照“就近救援”原则,甘孜州、阿坝州所涉及的重点区域应于2026年底前完成本地山地救援队伍组建工作。对违规进入未开放区域、未履行审批手续等主观过错导致救援的,社会救援单位可依规向责任方追偿合理费用。
〔牵头单位:省体育局、应急管理厅、四川省消防救援局、四川森林消防总队;责任单位:各市(州)体育、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森林消防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体育局加强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全省登山户外运动管理工作,市(州)、县(市、区)体育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登山户外运动管理。省、市(州)、县(市、区)体育、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林草、气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登山户外运动管理相关工作。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登山户外运动安全管理,加强跨区域协作,采取分级分层管理方式,杜绝违规违法登山户外运动。
(二)加大资金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应将登山户外运动涉及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防范设施、应急救援物资等保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经费动态调整机制,提供稳定充足的经费保障。根据事故发生率、登山人次变化等情况,及时优化经费分配,优先保障高风险线路设施、专业救援队伍建设等支出。
(三)引导行业自律。充分依托省级行业协会专业力量,主动加强对市场主体、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实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探索建立登山户外运动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制度,提升登山户外运动管理水平。
(四)强化宣传教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普及登山户外运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制作安全宣传手册、公益广告、科普视频等资料,提高大众参与登山户外运动的安全意识。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分析研判,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地落实。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或问题突出、事故多发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