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体育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按照《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总决赛竞赛规程》《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健身气功项目单项补充规程》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拟于2024年5月下旬举办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西南区四川省)健身气功比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规程积极组队参加。
四川省体育局
2024年4月27日
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西南区四川省)
健身气功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体育局
四川省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四川省健身气功管理中心
雅安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天全县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雅安市体育发展中心
天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天全县体育总会
天全县老年人体育协会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5月21-23日(5月21日报到,5月23日离会)
(二)比赛地点:雅安市天全县体育馆
五、竞赛项目
本届健身气功比赛共设2项集体项目和7项个人项目。
(一)集体赛
1.健身气功·八段锦
2.健身气功·大舞
(二)个人赛
1.健身气功·易筋经
2.健身气功·五禽戏
3.健身气功·六字诀
4.健身气功·导引养生功十二法
5.健身气功·马王堆导引术
6.健身气功·太极养生杖
7.健身气功·十二段锦
竞赛功法为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推广的缩编版普及功法。
六、参赛办法
(一)各市(州)可组织1支队伍参加比赛。各代表队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可兼运动员),运动员8人,其中男性不少于2人。
(二)参赛者须身体健康,持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具备完成比赛规定内容的体能和精力,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每支代表队报2项集体赛和7项个人赛。集体项目6人上场参赛(含至少1名男性运动员);个人赛每队7人(含至少2名男性运动员)上场参赛,分别参加健身气功·易筋经、健身气功·五禽戏、健身气功·六字诀、健身气功·导引养生功十二法、健身气功·马王堆导引术、健身气功·太极养生杖、健身气功·十二段锦比赛。
(四)各代表队报名和集体赛上场运动员平均年龄不得低于45周岁。
(五)各队参加集体赛在参赛人数、男女比例不变,且上场运动员平均年龄不低于45周岁的情况下,可更换1次队员,最多更换2名运动员。
七、运动员资格和审查
(一)运动员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我省户籍或在我省实际工作、学习、生活1年以上的人员均可报名参赛。
2.身体健康,年龄须满18周岁至65周岁(1959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年月日为准。
3.参赛运动员应代表本人户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或就职单位(落户、就职1年以上,从2024年3月1日前计算)参赛。长期居住地以本人居住证或社保缴纳记录(满1年,从2024年3月1日前计算)为依据,就职单位以劳动合同、收入及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满1年,从2024年3月1日前计算)为依据。
4.类似项目(武术、体操、艺术体操等)专业运动员(包括退役运动员)不得参加。
5.健身气功国家级注册裁判员及近5年内参加过全国或国际性健身气功赛事执裁人员不得以运动员身份参加。
(二)资格审查
1.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代表队参赛。
2.四川省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
3.经查证违反运动员资格规定的,取消该运动员所在运动队的参赛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的责任。
4.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评判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2021年编辑出版的《健身气功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集体项目比赛上场队形为“一”字形。
(三)集体赛和个人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发行缩短版无口令词伴奏音乐。
(四)上场运动员统一着装,服装式样和运动鞋须符合健身气功项目特点及比赛要求。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集体赛和个人赛均录取前八名,为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为四至八名颁发证书。参赛队数量不足奖励名额的,按照实际参赛队(人)数量奖励。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十、技术官员
(一)裁判员、仲裁委员会、技术代表和工作人员由四川省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组织选派。
(二)技术官员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由承办地负担其食宿、交通、工作补贴等相关费用。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各代表队于5月10日之前将报名表(电子档和盖章的PDF扫描件)报送至省气功中心指定邮箱scjsqg@163.com。
(二)报到
1.技术官员、仲裁、裁判员
技术官员于5月20日17:00前到天全县川达·时光酒店报到;仲裁、裁判员于5月20日17:00前到天全县川达·时光酒店报到。
2.各参赛代表队于5月21日16:00前到天全县明康大酒店报到。报到时查验以下资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2)代表户籍所在地运动员提供户口本或户籍证明,非户籍所在地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或居住证;
(3)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赛前健康证明;
(4)含往返途中的意外伤害保险单;
(5)自愿参赛责任书。
十二、经费
参加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或由派出单位负责。每人每天缴纳食宿费100元,2天共计200元,于报到时缴于酒店前台,由酒店出具发票,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负责。提前到达或逾期离会人员,费用自理。
十三、赛风赛纪和安全工作
(一)严格落实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 号)、《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赛风赛纪管理规定》等要求,凡在比赛中无故弃权、停赛罢赛、打架斗殴、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育道德和赛风赛纪者,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二)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四川省体育局《四川省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承办单位结合实际,完善赛事活动组织工作方案、赛事活动安全防控工作方案、赛事活动医疗保障救治工作方案、赛事活动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建立赛事活动“熔断”机制,并对赛事活动组织风险评估,确保比赛安全有序开展。
(三)各参赛队须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纪律,实行领队责任制,落实领队教练员负责制。并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安全知识、赛风赛纪的宣传教育,并及时了解参赛运动员的身体状况,增强参赛运动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杜绝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和事件发生。
十四、其他事项
(一)各参赛队(运动员)在报名中,应对所有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参赛项目等内容核对准确。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进行体检和办理好保险,比赛期间出现的任何人身意外伤害事故,概由各参赛单位或参赛者本人按保险条款办理相关事宜。
十五、规程解释权
本规程由四川省健身气功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川省健身气功管理中心
联 系 人:应凯杰
联系电话:15708470182
天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联 系 人:高龙
联系电话:18783545687
附件:1.报名表
2.自愿参赛责任书
附件1
报名表
代表队(盖章或签字): 领队: 性别: 教练: 性别:
序号 |
类别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集体赛 |
个人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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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段锦 |
大舞 |
易筋经 |
五禽戏 |
六字诀 |
马王堆 |
养生杖 |
十二法 |
十二段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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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运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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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运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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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运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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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运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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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运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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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运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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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运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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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运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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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2024年 月 日
注:集体赛和个人赛参赛人员应在项目栏中画“√”注明。
附件2
自愿参赛责任书
我自愿报名参加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西南区四川省)健身气功比赛,并签署本责任书。对以下内容,我已认真阅读,全面理解且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我愿意遵守本赛事的所有规则规定。如果本人在参赛过程中发现或注意到任何风险和潜在风险,本人将立刻终止参赛或报告赛会组委会。
二、我充分了解本赛会期间的训练或比赛潜在的危险,以及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受伤或事故,我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三.我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自己的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 心肌炎、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以及其他不适合健身气功比赛的疾病),因此我郑重声明,可以正常参加本次健身气功比赛。如有发生任何意外事故,责任由我自己承担,与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无关。
四.我同意接受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在比赛期间提供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人负担。
本人签名: 领队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