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优秀运动员选招办法》《四川省优秀运动员聘用办法》等有关规定,四川体育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选招省优秀运动员。现将选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招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四川体育职业学院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路8号 |
培养高等专科学历体育人才,促进体育事业发展,培养体育专业人才,承担田径、游泳、体操、篮球、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举重等二十一个运动项目的训练管理,为国家输送尖子运动员。 |
二、选招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选招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选招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或省级最高水平比赛前3名或全国及以上比赛成绩前8名(其中:排球项目前12名),并完全符合《四川体育职业学院2025年选招省优秀运动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运动员。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国争光、为蜀添彩、为体育事业奉献的精神,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爱岗敬业,勤于奉献;
2.具有接受文化教育、专业技能培养和从事体育运动训练比赛的能力,具备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运动员的潜质;
3.个人年龄、文化素养、专项指标、发育程度、身体形态、生理机能达到该运动项目的选材标准,经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体检具有从事专业运动员日常训练、比赛的身体条件;
4.自觉学习、熟知反兴奋剂相关规定,并严格遵守;
5.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竞技能力、心理素质和运动成绩,或具有较大的运动技术发展潜力。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招: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发生过兴奋剂违规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四川省优秀运动员选招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招为省优秀运动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招名额
本次选招在空缺的运动员编制岗位内进行,选招名额为100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本次选招的报名仅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10∶00-18∶00,各选招项目报名地点详见附件《四川体育职业学院2025年度选招省优秀运动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报名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最好运动成绩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在选招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招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岗位调整。选招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选招比例的,由四川体育职业学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选招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体育职业学院10月11日16:00前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初选
1.选招集训。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27日期间对报名人员测试,按照各项目拟选招运动员人数1:5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集训运动员(末位分数并列的,一并参加)。
2.选招试训。2025年10月21日—2025年11月7日期间对选招集训运动员进行测试,按照各项目拟选招运动员人数1:3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训运动员(末位分数并列的,一并参加)。
(三)理论考试
1.考试科目。包括基础文化课和反兴奋剂理论考试,满分为100分,基础文化课(语文、数学和英语)考试60分(总100分)及以上者视为合格,反兴奋剂考试90分及以上者视为合格。
2.考试范围。
(1)基础文化课考试范围为教育部颁发的教学大纲。
(2)反兴奋剂理论考试范围为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反兴奋剂规则》。
3.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专业考核测试
基础文化课和反兴奋剂理论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心理素质和专业运动能力考核测试。
1.测试科目。心理素质和专业运动能力考核测试。
2.测试范围。
(1)心理素质。心理表现、心理状态。
(2)专业运动能力。四川省优秀运动员选招选材标准(2025版)
3.测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选招名额,按照理论考试和专业考核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结合运动项目特点设定。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复检和递补。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选招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选招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理论考试和专业考核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项目所有参加选招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进行实地综合考核,对其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核实。对考核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考核合格的试训运动员确定为拟正式选招运动员,并在省体育局官网和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选招运动员姓名、性别、年龄、选招项目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招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批;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批,但一经核实不符合选招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选招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批。公示无异议后,选招单位将正式选招审批相关材料报省体育局审批。
(九)聘用。经省体育局批准后,取得聘用资格。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署自主择业退役承诺书后,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在选招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在选招工作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一经查实,对责任人要严肃处理。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特别提示
(一)选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体育职业学院在四川省体育局官网和本单位公告。因本人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集训、试训、理论考试、专业考核测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单位和省体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集训、试训、选招辅导培训班。
(三)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四川体育职业学院训练处电话:028-85112386
四川体育职业学院人事处电话:028-85110985
四川体育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电话:028-85110600
附件:《四川体育职业学院2025年度选招省优秀运动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川体育职业学院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