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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体育局机关文书处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07-12-26    责任编辑:省体育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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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的收签和登记

各级各部门送省体育局的机要挂号信件、文件,必须履行签收手续,并逐件清点,确保不错不漏。市、州体育(文体)局和直属单位来文,视内容、份数和局领导分工,由档案室分发。

二、传阅文件

(一)将收文登记附处理笺后送分管文秘的局办公室负责人阅批,机要人员根据阅批意见,需送相关领导阅示的,作好登记后送领导阅示,并根据领导批示送有关处室或其他领导同志阅办;需送相关处室阅办的,应及时送阅。

(二)传递文件时,必须注意保密,由承办人员直接呈送领导,不横传,做到传递环节清楚,件件有登记,随时掌握文件流向,避免漏传、误传和延误。

(三)文件传阅完毕,应妥善收集存放。

三、文件办理

(一)上级文电的办理。省部级以上部门的文件电报,要根据局领导的批示内容办理,按规定时限完成。

(二)请示件的办理。及时按局领导的批示做好转办、催办、协办工作,按规定时限完成。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结的应及时向来文单位说明情况。

(三)批转性文件的办理。各处室办批转的文件,由办文人员拟定文稿,按照程序送处室领导审定后,再送局领导签发。

(四)需几个部门共同办理的文电,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督办,既要送请协办单位传阅,征求意见,防止疏漏,又要确保按规定时限要求完成任务,防止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