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0年四川省全民健身
“我的健身故事”有奖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14    责任编辑:体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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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体群〔2020〕13号

各市(州)体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体育发展“123456”战略部署,实施健康四川全民健身专项行动,创新全民健身宣传推广方式,省体育局决定联合多家媒体单位,开展2020年四川省全民健身我的健身故事有奖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四川省体育博物馆

三、协办单位

四川日报

四川广播电视台

四川发布

腾讯大成网

    四川省体育记者协会

四、时间安排

本活动于2020415日至831日进行。分三个阶段:

(一)2020415—715日,作品征集。

(二)2020716—731日,作品评选。

(三)202081—831日,奖项公布、推广。

五、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我健身、我健康、我快乐为主题。

六、活动对象

四川籍人员以及在川务工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七、作品要求

(一)围绕征集主题讲述健身故事,以健身故事短文加配图照片的形式形成图文作品。

(二)健身故事短文

1.要求从真实内心感受出发,以短文的形式讲述发生在自己或身边的健身故事,内容有感染力,能影响周边人群积极参与全民健身。可分享居家健身抗经验、通过经常性锻炼促进身心健康的体会、参加体育赛事活动的收获等等。

2.标题自拟,字数控制在900字以内,统一以DOC文档格式报送。每篇故事短文配发相关联照片1幅。

(三)配图照片:

1.展示体育健身或开展体育活动等与报送短文内容贴合的照片,内容健康向上,表现手法新颖。

2.专业摄影作品或随手拍均可,可以纪录健身过程、摆拍、第三视角拍摄。照片提供.JPG格式,图像清晰、分辨率不低于2560x1440,图片大小不超过1M

八、报送要求

(一)以个人为单位实名参赛。作者报送作品的同时需注明姓名、手机号码等信息。

(二)报送作品需关注四川体育微信公众号,进入报送页面,按要求完成作品报送。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报送作品的,不计入评选。

(三)作品报送截止日期为2020715日。同一作者只能报送一篇作品。

(四)作品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原创,源自真实健身锻炼体验,不得抄袭、他人代笔、完全虚构或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一旦出现版权纠纷等违法违规问题,责任由作者自负。

九、评选推广

(一)活动共评选一等奖3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参与奖100、网络人气奖10名。

(二)省体育局系统及其他主办单位人员可报送作品、不参与评选、不颁发奖品。

(三)作品征集期间同步进行初选。通过初选的参赛作品通过省体育局官网、四川体育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展示,在四川体育微信公众号上接受大众点赞投票。

(四)每月通过四川观察、川报观察、四川发布等渠道重点推送10篇代表性作品。

(五)通过初选的作品均参与最终评审。最终评审分大众投票和专家评审两个部分:

1.大众投票:在四川体育微信公众号上进行点赞投票,投票截止日期为2020715日,最终将按投票数评选出网络人气奖项10名。

2.专家评审: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团进行评审,在所有通过初选的作品中从语言表达、图片搭配、文章感染力、方法科学性等方面综合评选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参与奖100名。大众投票情况不作为专家评审依据。

(六)奖项公布:最终获奖名单在2020年我省全民健身日主会场启动仪式上公布;同时,在省体育局官网、四川体育微博微信公众号、四川观察、川报观察、四川发布等渠道同步公布,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宣传推广。

十、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奖品为HUAWEIP405G手机(全网通6GB+128GB)一部;

二等奖:10名,奖品为价值2000元的体育商品购物券;

三等奖:20名,奖品为价值1000元的体育商品购物券;

优秀参与奖:100名,奖品为价值200元的体育商品购物券;

网络人气奖:10名,奖品为价值500元的体育商品购物券。

十一、注意事项

主办单位对参与活动作品拥有图书、杂志、微博微信公众号、网站、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展板等的编辑、出版和使用等权利;作品的著作权和名誉权属于作者。

十二、本活动由四川省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川省体育局

2020410

(联系人:群众体育处张梦婕;联系电话:87026582机关党办   鎏;联系电话:87025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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