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青少年体育 > 竞赛管理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体育局关于举办2021年四川省学生(青少年)排球锦标赛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02    责任编辑:体育局办公室

logo

各市(州)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四川体育职业学院:

为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更好的推动我省校 园排球运动发展,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体育局决定于2021722日至26日在自贡市荣县举办2021年四川省学生(青少年)排球锦标赛,现将《2021年四川省学生(青少年)排球锦标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州) 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及时通知参赛学校,协助做好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审查和报名工作。

学生体育赛事始终坚持立德树人、竞赛育人,各参赛学校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配合赛区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确保比赛 公平公正。如有违反体育道德和赛风赛纪的行为发生,教育厅、 省体育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2021年四川省学生(青少年)排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2.2021年四川省学生(青少年)排球锦标赛各参赛代

表队赛风赛纪及安全责任书      


3.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4.运动队疫情防控承诺书

5.运动员疫情防控承诺书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体育局

202172

附件1

2021年四川省学生(青少年)排球锦标赛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四川体育职业学院排球运动管理中心

四川省学生体育艺术协会

四川省排球协会

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

荣县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荣县教育和体育局

自贡市排球运动协会

四、比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1722日至26

(二)比赛地点:荣县新城体育中心体育馆、荣县一中

五、参赛单位及竞赛项目

(一)各市(州)具备参赛条件的学校均可组队报名参赛。每所学校男、女各限报一支代表队。

(二)竞赛项目:男、女高中组比赛。

六、运动员参赛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运动员参赛条件

1.各学校高中组参赛运动员须是2002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四川省户籍的普通在校高中学生,以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学籍证明为准(同一教育集团旗下学校的运动员须代表本人学籍所在学校参加比赛),复读学生不能参加比赛。在省优秀运动队临时集训(时间不超过2年)的适龄学生可代表学籍所在学校参赛。

2.参赛运动员须按照四川省体育局关于全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相关规定和要求,通过市(州)体育行政部门在四川省青少年体育竞赛管理系统进行有效注册。

3.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体检合格并持有身体健康证明(报到前30日内有效),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及往返途中)。

4.省优秀运动队正式运动员及长期集训运动员(集训时间超过2年)不能参加比赛。

5.凡报名参赛的代表队不得无故弃权,如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参赛,须提前请假并出具市()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证明,否则,将给予相应处罚。

(二)运动员资格审查

1.组委会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在赛前、赛中及赛后对参赛运动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比赛报到时,将对运动员进行指纹采集和拍照。

2.各代表队确认名单后,经审查仍有违规者,立即取消该队员参赛资格,所在队伍不得补充队员。

3.比赛中如发现违规参赛的运动员,取消所在队整个比赛资格,同时取消该队下一年度比赛参赛资格,并通报所属市(州)体育和教育行政部门。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先分组单循环,再进行交叉决赛决出比赛名次。比赛分为小组赛、四分之一决赛、半决赛、决赛和名次赛。具体竞赛办法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二)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比赛25分,决胜局比赛15分,领先两分获胜。

(三)比赛执行中国排球协会最新审定的竞赛规则。

(四)比赛用球采用“MIKASA V300W”

(五)比赛网高:男子为2.43米;女子为2.24米。

(六)各队须配备两套以上(深、浅)统一比赛服和统一颜色的比赛袜子,上衣前后须严格按照规则规定的尺寸印制号码和队长标志,并在报名表上注明服装颜色。领队、教练员须穿着统一服装参加比赛及组委会会议,不符合者不能参加比赛。

(七)各代表队每天进行两轮比赛。

八、计分方法

(一)胜场:在同组比赛中获胜的比赛场次数量,胜场多者排名在前。

(二)积分:每场比赛其结果为2:0时,胜队积3分,负队积0分;比赛结果为2:1时,胜队积2分,负队积1分。

(三)胜负局数比值(C):当两队或以上比赛积分仍相等时,全部比赛胜局数与负局数比值大者排名在前。

(四)总得失分比值(Z):当两队或以上胜负局数比值(C)仍相等时,全部比赛得分值与失分值比值大者排名在前。

(五)当两队总得失分比值(Z)仍相等时,两队之间最近一场比赛胜者排名在前。

(六)当三队或以上总得失分比值(Z)仍相等时,则仅在该几队之间的比赛采用前述第1条和第2条的标准确定排名。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男、女各组分别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参赛队不足9支,按实际参赛队数递减1名录取名次;不足3支参赛队,不录取名次。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大会有关规定执行。

十、报名

(一)各代表队须通过四川省青少年体育竞赛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78日,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不予受理。各代表队网上报名提交后,须从网上下载本队报名表打印一式两份,经所属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202178日前将报名表电子word版和PDF签章版报送四川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人:刘晨,联系电话:028-86111652,邮箱:284910629@qq.com

(二)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助理教练1人,运动员14人。报到现场确定12人参赛名单(B2表可在中国排球协会官网下载)。

1.需在网上报名表中注明教练员性别,在职务栏中注明职务,在备注栏中注明代表单位。

2.需将运动员球衣号码填写在号码栏中(报名表上的球员号码即为参赛号码,须保持一致,抵达赛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队长标记为“C”,自由人标记为“L”

十一、报到

(一)各代表队请于202172212:00以前到赛区报到(报到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须交验所有运动员的以下证明材料方可参赛:

1.参赛运动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其它年龄证明一律无效)。

2.参赛运动员学籍证明。须提供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经市(州)学籍管理员签字、加盖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的四川省普通中学学生登记表。

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单据复印件(含赛区和往返赛区途中)。

4.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据的运动员身体健康证明(报到前30日内有效)。

5.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卫健委相关要求,切实做好队伍防疫工作。各参赛队报到时须提交并出示《2021年四川省学生(青少年)排球锦标赛各参赛代表队赛风赛纪及安全责任书》、《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参赛队疫情防控承诺书》(加盖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和天府通健康码,不提交相关文件或健康码显示非绿色的运动队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二)资格审查只接受领队或教练员带队进行资格审查,要求各参赛队提前组织好运动员,以参赛队为单位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等待区须保持一位一空落座,队与队之间须保持1米以上间距。

(三) B2—参赛确认名单表,需将球衣号码填写在号码栏中,并在备注栏注明队长为“C”,自由人为“L”(手填手改无效必须是打印的版本)。

(四)技术官员、裁判员报到时须提交近本人天府通健康码。往返差旅费按规定报销(报到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技术代表、仲裁、裁判长和裁判员

技术代表、仲裁、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四川体育职业学院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和四川省排球协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全国体育竞赛裁判员选派与监督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体竞字〔2014172号)有关规定进行选派。

十三、参赛管理

(一)各参赛队需加强内部管理,强化疫情防控,严格队伍纪律,实行领队、教练员负责制。

(二)各参赛队须提交市(州)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盖章的《参赛队疫情防控承诺书》《赛风赛纪及疫情防控安全责任书》,赛前不参加聚众活动,不去中、高风险疫区。在比赛期间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各参赛队,领队和教练员须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参赛运动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各参赛队须加强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的教育管理工作,严格遵守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各项纪律规定,坚决杜绝任何违纪行为的发生。

(五)为保证疫情防控的有效性,本次比赛谢绝观众、家长观赛,请各参赛队提前通知各位家长及随队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请各参赛队自备足量的口罩、肥皂(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品,切实做好本队的防疫工作。

(七)请各参赛队教练团队比赛时须着统一服装,如因比赛服装不符合规定,无法参加比赛,将按当场比赛非正常弃权处理。

(八)各参赛队如对竞赛结果或裁判判罚有异议,可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申诉。

十四、其它

(一)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运动员在所在地办理好体检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赛期间出现意外事故,均由各参赛单位与保险公司按相关保险规定处理。

(二)比赛结束后10天内,承办单位负责将秩序册、成绩册(5份、附电子文档)和赛区工作总结(2)分别上报省体育局青少处和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并同时将成绩册(2)寄发给各市(州)教育、体育部门和各代表队。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附件2

2021年四川省学生(青少年)排球锦标赛

各参赛代表队赛风赛纪及安全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2021年四川省学生(青少年)体育竞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赛风赛纪和安全工作,确保比赛安全、顺利、公平、公正的举行,特进一步明确各参赛代表队领队、教练员在赛区期间的主要责任如下:

一、严格按照教育厅、省体育局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各项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保证在做好全队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前提下完成好参赛任务。

二、严格遵守教育厅、省体育局、大会组委会有关竞赛的各项规定;遵守大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遵守各项目竞赛规程、竞赛规则;自觉维护竞赛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文明参赛,公平竞争。

三、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加强对运动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严格按照大会组委会的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做好运动员的管理工作。采取有效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在赛场内、外和赛前、赛中、赛后的安全监管,尤其要加强对运动员的饮食、住宿、交通、外出等方面的管理,不准运动员擅自离开驻地、进网吧、游泳、在外就餐等,严防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四、严肃赛风赛纪,确保在赛会期间不发生弄虚作假、虚假比赛、操纵比赛、罢赛、拒绝领奖、无故弃权、干扰和指责裁判执裁、不服从裁判而故意拖延比赛时间、对观众有不礼貌言行、组织煽动观众干扰比赛、不服从管理而扰乱赛场秩序、辱骂对手、打架斗殴、故意伤人、故意损坏比赛器材等行为。

五、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和省体育局关于反兴奋剂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运动员反兴奋剂宣传和教育,强化反兴奋剂意识,决不为运动员提供违禁药物,不胁迫、指使和欺骗运动员服用违禁药物。在执行兴奋剂检测过程中,服从安排,积极配合兴奋剂检查人员的工作,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六、不向裁判员和大会竞赛管理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或安排宴请、娱乐等消费活动,不进入裁判员驻地。

七、不酗酒,不赌博,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向媒体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

八、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冷静、理智对待比赛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积极协助大会组委会做好相关工作。

九、比赛期间始终与运动队在一起,加强运动队管理,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遇有相关问题,有责任积极配合大会组委会做好本队相关工作,及时制止不文明行为和与赛场气氛不和谐的行为,严防发生赛风赛纪和各类安全事件。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后生效,违反规定将接受处罚并承担责任。

代表队名称:               

负责人(签名):            

                     

附件3

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一、本人(队)自愿报名参加本次比赛并签署本责任书。

二、本人(队)已全面了解并同意遵守大会所制订的各项竞赛规程、规则、要求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三、本人已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自己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具备参赛条件,已为参赛做好充分准备,并在比赛前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监护人经审慎评估,确认被监护人身体状况符合参赛条件,并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四、本人(队)充分了解本次比赛可能出现的风险,且已准备必要的防范措施,以对自己(学生)安全负责的态度参赛。

五、本人(队)愿意承担比赛期间发生的自身意外风险责任,且同意对于非大会原因造成的伤害等任何形式的损失大会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

六、本人(队)同意接受大会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离开现场后,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队(人)负担。

七、本人(队)承诺以自己的名义参赛,决不冒名顶替,否则自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八、本人(队)及家长(监护人)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

(签名请用楷体字填写,务必清晰可辨)

运动员姓名:

运动员家长(监护人)签名:

运动队领队签名:

参赛学校(盖章): 2021

备注:本《告知书》为每名运动员单独1份,先由运动员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然后由领队签字,加盖学校公章,最后将所有参赛运动员的《告知书》装订成册,并在领队、教练员会议时交给组委会。

附件4

运动队疫情防控承诺书

运动队:

运动队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领队):

身份证:

本人代表运动队,承诺严格遵守赛会疫情防控管理的以下要求

一、我队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方案,在赛前对队伍参赛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对所有前往赛区的参赛人员,每日测量体温,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二、我队将按规定要求制定好赴赛区途中的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准备好相应 防疫物资。同时,提前了解目的地和出发地的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确保无中转的来 自境外的人员。

三、旅行途中,我队将按规定要求尽量避免触摸公共场所可能被高频触摸的物体和部位,尽量避免在公共场所饮食。在乘坐高铁等长途交通工具,包括在市区内乘 坐交通工具时,全程佩戴口罩。

四、比赛期间,我队会加强对所有参赛人员的管理,除队伍比赛、训练外,只在赛会指定区域活动。

五、本人作为疫情防控责任人,每天对所有参赛人员进行至少两次体温检测,负责每天两次(上午10点前、晚上2330前)向赛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提交所有人员健康状况。如参赛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状况,尤其是体温超过 37.3者,本人将在第一时间向赛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以备采取进一步相关措施。

六、我队在赛区指定区域就餐时,会按照赛区安排,在专用区域就坐,轮流就餐、错时就餐。

七、比赛期间,如我队参赛人员出现其它伤病、需要赴医院就医,作为疫情防控责任人将第一时间上报赛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在送医过程中,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

八、在前往赛区比赛前,我队会对所有参赛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并严格各项纪律。

承诺人:

联系电话:

承诺日期:2021

附件5

运动员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

一、本人在从本日起之前14天之内,未曾去过境外和疫情重点地区 (中高风险地区)。

二、本人在从本日起之前 14 天之内,没有与来自境外或疫情重点地 区(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

三、近 14 天内,本人周围没有聚集性疫情发生。

四、本人没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 接触。

五、本人所提供的每日自我健康检测结果真实可靠,在从本日起之前14天之内,未出现发热(37.3)、乏力、干咳、鼻塞、流涕或腹泻等不适。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健康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应信息不实,引起传 播或扩散,由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人:

承诺日期: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