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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谭氏子孙龙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10    责任编辑:省体育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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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氏子孙龙既是一种民间舞蹈,也是一项民间体育活动。流行于达州市达川区东南方的安仁乡,20097月被列入四川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一批扩展项目保护名录。 

  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湖广填四川”时,湖南籍移民从湖南省安化县来川,定居达州安仁乡。初来时,为了家族在异域他乡能够繁衍昌盛、人丁兴旺、和谐平安,入川始祖根据湖南湘中地区的龙舞锥形,再融入川东地区特色,创制了子孙龙,300年来,当地谭氏移民的后裔们,一直秉持祖宗的遗训,坚持年年舞子孙龙,未间断过。 

  子孙龙是用竹篾轧制,外糊彩纸。龙头造型独特,温顺祥和,龙舌不是人们常见的可以摇动的长条形状,而是呈圆球形,被称为“宝”,也叫“龙珠”。龙身长度固定为九节,从龙头到龙尾,每一节内都必须点龙灯,共十灯,龙头内两灯,俗称“九节十灯”。火捻(灯芯)的制作特别讲究,每年都是要由专门技艺熟练的师傅制作,先将捶烂的嫩竹梢搓成绳状,经麻油反复浸泡,然后蘸松香晾干,最后要把半成品放到盛有麻油的锅里炸,火候非常重要,不然不能顺利点燃和长时间燃烧,最后就制成了火捻。 

  安仁谭氏子孙龙,每年只制作两条子孙龙。舞龙者都是谭姓青壮年,只需报名,便可以参加,唯一对技艺要求高的则是舞龙头和龙尾的人,要求技术过硬,身强体壮者,才能胜任。除9人舞龙外,还需4名举牌的人,牌子上分别写着“风调雨顺”、“年年有余”等吉祥话,再配搭一个锣鼓和唢呐组成的乐队,和一个身背火捻,保证子孙龙通亮。 

  正月初六下午,子孙龙便正式开始开舞,举龙宝的人会带领整个舞龙班往谭姓家里走,眼见着队伍来,主人会先点香烛,然后鸣鞭炮“请龙”、“祭龙”,整个舞龙班踏着鞭炮声进到院子里,随着锣鼓和唢呐的伴奏,威武的展示身姿,“龙抬头”、“龙盘旋”、“龙飞天”、“龙戏珠”、“龙摆尾”等。待舞龙结束,主人要给舞龙人喜钱,放鞭炮送龙。舞龙从正月初六到正月十五结束,共10天,要把每个谭姓的院子都走遍,两条龙在走完每一户之后,最后在安仁乡的龙头桥汇聚,烧掉龙的骨架,龙头则供奉在谭氏祠堂里或者场镇中的龙头桥上。想要添子嗣的夫妇则将龙宝拿回家中去供奉,等有喜之后,再将龙宝送回。 

  子孙龙和其他舞龙不一样,形式非常讲究,忌讳也非常多。每年春节安仁乡家家户户都要舞谭氏子孙龙,若没有遵守祖先的老规矩者,家中必灾祸临头;传说在当年龙舞之后,抢到“龙宝”的,来年必添子嗣;传说在龙舞之时,一旦走了回头路,此户人家难逃劫难。 

  现在生于1929年的四代传人谭顺林,得到父亲谭孝喜(三代传人)的真传,习得舞子孙龙的技艺,能独立完成子孙龙的全部工艺,舞子孙的编舞,并统一保管舞龙所得的喜钱,用在来年的表演上。 

  谭氏子孙龙产生于明末清初“湖广填四川”的移民背景,它是楚文化的精髓与巴文化的形态急烈碰撞而产生的,具有浓郁楚文化特征,而在演进过程中,又逐渐融入川东巴人文化元素,成为楚文化和巴文化融合的样板,具有极高的文化、民俗研究价值。 

  由于长期以来,谭氏子孙龙一直作为家族内部的舞龙习俗,世代相传,基本不对社会公开,因此长期以来没有受到社会应有的关注和重视,对它缺乏研究,更谈不上保护和利用。同时,在现代社会里,受多元文化特别是时尚文化、流行文化的冲击,安仁谭氏子孙龙的娱乐性、人们参与舞龙、观看舞龙的积极性与热情日趋淡薄。能扎制和表演的人日益减少,已经到了后继无人的窘境。这一巴楚文化融合的珍贵艺术和独特风俗,已经濒临失传。 

  近年来,谭氏子孙龙逐渐得到政府的重视,保护安仁谭氏子孙龙的制作工艺传人和后继人,子孙龙的风俗习惯和禁忌等等。20067月,谭氏子孙龙被列入达县人民政府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县里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2008年被列入达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097月谭氏子孙龙被列入四川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一批扩展项目保护名录。谭氏子孙龙已经从家族中走出来,成为安仁人民年节活动中的保留节目。